关于办理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 20:11 浏览次数:193
2020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
  (一)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8:00。
  (二)方式: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三)考生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
  1.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须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2.上传盖有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
思想品德鉴定表(正、反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在申请毕业时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问题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向市招生办公室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二、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领取毕业证
  各市招生办公室根据各自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发放毕业证时间。考生在领取毕业证时,根据省教委 物价局 财政厅下发《关于规范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102号 豫价费字[1998]283号 豫财预外字[1998]45号),缴纳20元毕业审定费。